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
3.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要求,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平台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申请人于3月16日(星期三)前完成网上申报,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评审书》打印1份,并同汇总表提交学校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学校将于3月18日前完成校级在线审核、确认和提交工作。
五、请各二级学院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其他未尽事项,按《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联 系 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2703232
联系邮箱:kyc_zxd@163.com
联系地址:丽水学院行政楼226室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2年1月29日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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