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化项目收益分配
1、我校生态学院柳海燕老师“一种柳叶蜡梅总黄酮提取物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发明授权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卓凡(济南)技术创新有限公司,转让费5000元,税后4854.37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柳海燕(工号:20150059):2000元, 侯景(工号20160021):2000元;20%收益税后854.37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内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二、公示期:自2025年5月7日——2024年5月22日
三、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杨玺博,电话:0578-2271390
科研处
2025年5月7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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