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公示20241008
作者:|发布时间:2024-10-08

一、转化项目收益分配

1、我校教师医学院曹明国老师一种多功能的口腔溃疡治疗仪及其使用方法发明授权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济南未样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5500元税后5339.81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曹明国(工号:20070003:440020%收益税后939.81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2、我校教师生态学院王黎瑾老师“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离子响应挂膜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生物载体及其制备方法”两个发明授权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济南未样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11000元,税后10377.36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王黎瑾(工号:201040409:8800元;20%收益税后1577.36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内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3、我校教师生态学院袁明老师“一种超高分子量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制备方法”发明授权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无锡享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13000元,税后12621.36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袁明(工号:20210007):10400元;20%收益税后2221.36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内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二、公示期:自2024108——20241022

三、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陈俏珍,电话:0578-2703232

 

 

科研与地方合作 

                                 2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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