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化项目收益分配
我校教师人才交流中心陈新老师“一种鞋用植绒革可注塑水性聚氨酯植绒胶水及其制备方法”、“合成革用光固化贝斯的制备方法”、“一种用于墙体表面聚氨酯层加工的高效喷涂机”三个发明授权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丽水南城新澄产业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转让费12000元,税后11650.48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陈新(工号:20120004):9600元;20%收益税后2050.48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内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二、公示期:自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6日
三、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陈俏珍,电话:0578-2703232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4年7月11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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