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化项目收益分配
我校教师医学院曹明国老师“一种多功能的口腔溃疡治疗仪及其使用方法”发明授权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济南未样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5500元,税后5339.81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曹明国(工号:20070003):4400元;20%收益税后939.81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内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我校教师中国两山学院张四海老师“一种土壤微生物群落改良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授权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四川攀盈达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3000元,税后2912.62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张四海(工号:20120062):2400元;20%收益税后512.62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内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二、公示期:自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3日
三、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陈俏珍,电话:0578-2703232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4年5月20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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