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丽水市2024年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08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2024年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

二、申报时间:我校申报截止2024年5月7日

三、申报对象:35 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35-40 周岁(198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

四、其他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围绕丽水当代发展、历史文化等开展研究,也可以围绕重点专业学科开展基础理论研究,确定选题方向。 

2.课题申报者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申报选题,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研究要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课题设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不超过3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有省规划课题在研的,不能申报。

其他具体相关要求详见《丽社联【2024】2号关于申报丽水市2024年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的通知》。

五、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今年立项课题于2027年3月底前完成。结题标准参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细则(浙社科办〔2021〕11号)》要求。

六、材料要求: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的《丽水市2024年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A3纸双面打印)、《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A3纸双面打印)各一式一份,《丽水市2024年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A4纸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钉钉。

联系人:张晓丹,联系电话:2681770(行政楼226室);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4年4月8日

丽社联【2024】2号关于申报丽水市2024年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的通知.doc

丽社联【2024】2号关于申报丽水市2024年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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