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平台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申请人于4月16日(星期二)前完成网上申报,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评审书》打印1份,并同《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提交学校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如果申报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于4月26日前完成校级公示、在线审核、确认和提交工作。
五、请各二级学院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其他未尽事项,按《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
联 系 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2681770
联系地址:丽水学院行政楼226室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3.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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