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费发放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3

现对2023年度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劳务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2703232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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