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化项目收益分配
我校生态学院刘青娥老师“一株苹果醋杆菌及其应用”和“一种利用复合菌种混合发酵制备的柑桔果醋及其制备方法”两个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济南未样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1.3万,税后12621.36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刘青娥(工号:20040277):10400元;20%收益税后2221.36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二、公示期:自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19日
三、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陈俏珍,电话:0578-2703232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2年 12月5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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