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15日。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于5月15日前提交正式文件申请审读,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概不受理。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2年4月5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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