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申报要求
(一)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pss.gov.cn)已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请申请人认真研读《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领会文件要求;仔细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附件3),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确定研究方向和申报课题。
(二)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申请青年项目,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
(三)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
(四)请申报人认真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附件4)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合理制定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
(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去年我校限额6项,今年根据立项情况会略有微调。如申报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上报推荐。
(六)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认真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请各学院于3月6日17:00前将系统中导出的项目《申报书》、《活页》纸质版各一式1份,报送到校科研与处地方合作处226室;《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钉钉。学校根据汇总名单组织限项评审,最终确定上报名单,并在网络系统平台审核提交。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2703232
联系邮箱:kyc_zxd@163.com
联系地址:丽水学院行政楼226室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2年1月26日
附件1: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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