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22 年度丽水市“宋韵文化” 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宋韵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重要文化标识。省委提出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系统开展宋韵文化研究传承和南宋文化品牌塑造。为了积极响应省委决策部署,结合丽水地方历史文化研究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为从事丽水市人文社科工作的相关人员。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同类课题如已获准其他课题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本课题为市厅级课题。课题申报者可参照《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设计研究课题,也可围绕主题设计相关课题,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本次专项课题数量不限,择优立项,适当资助。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 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3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结题要求
丽水市社科联负责结题验收工作。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书籍的,均要求课题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出版。论文要求在市级以上报刊(含内部资料,有准印证)或厅级以上党委、政府等部门主办的内部简报上发表,并标注获丽水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资助;书籍要求在国内出版(含内部发行,有临时书号)。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要求发表,不宜发表的,需出具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鉴定意见或1名副厅级以上领导批示意见。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发放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认真填写《2022年度“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
2.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发送课题申报书、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联系人:张晓丹
电话:0578-2703232(行政楼226)
市社科联联系人:周奇
联系电话:0578-2098287 13587164948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主楼1828室
附件:1.2022年度“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2022年度“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书
3.2022年度“宋韵文化”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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