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09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22年度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2年度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我校限额申报31项。

  2.申报条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无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近3年内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或与长三角区域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的项目。

  3.本年度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总经费安排不超过300万元,根据10万元、5万元、3万元三个类别进行资助。申报项目按经费资助类别进行评审,不予以调档;项目实施周期一般项目不超过3年。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余单位需在项目申报经费预算表中明确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50%。

  4.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tms.lsinfo.gov.cn)进行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附件。
  5.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项目由二级学院按照经费资助类别分类排序将《2022年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盖章后递交至行政楼226科研处。

  6.具体事项请详细参阅市科技局文件通知

附件:2022年度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大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持续增进民生福址,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根据《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丽科〔2017〕3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优秀科技人员加强学术建设,依据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现就2022年度市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以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领域中的共性科技问题为目标,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引进、转化的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农业农村

重点围绕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集成应用、新品种引进筛选及应用示范、生态循环农业、畜禽水产重大疫病快速检测及免疫新技术研发、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厂化育苗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动物绿色高效规模化养殖关键技术研发、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关键技术、传统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关键技术、数字农业与绿色投入品开发及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等。

(二)工业领域

围绕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要求,聚焦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生物转化利用等方向,开展新材料、新方法、新机理研究,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居民生活需求开展低碳技术集成优化与应用研究。

(三)社会发展

1.人口健康:传染病及慢病防治技术、常见多发病防治技术、生殖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技术、老年人健康促进及应用技术研究、中医中药传承创新研究、微创治疗及介入治疗、免疫治疗技术、医疗新产品临床再评价研究、医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环境与健康等领域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

2.资源环境与建筑节能: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水资源污染防治及高效利用技术、大气VOCs源头减排及应用技术、土壤污染绿色修复技术、建筑绿色节能及应用评价技术、城市空间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控制技术等。

3.公共事业与公共安全:生物安全防御及管控技术应用研究、危险化学品管控及生产事故预防技术、文化遗产保护及数字文化等文化科技场景服务技术、智慧物流及智慧教育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社会治理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等。

4.科学普及:系列科学实验及健康科普节目创制及推广应用等。

二、申报对象

在市本级(不含开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其中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

(二)无在研或逾期未验收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

(三)近3年内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或与长三角区域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的项目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总经费安排不超过300万元,根据10万元、5万元、3万元三个类别进行资助。10万元项目计划总立项数不超过8项,5万元项目计划总立项数不超过20项,3万元项目计划总立项数不超过40项。申报项目按经费资助类别进行评审,不予以调档;项目实施周期一般项目不超过3年。

此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项申报、竞争择优方式,各有关单位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

四、申报须知

1.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项目通过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tms.lsinfo.gov.cn)进行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附件。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其余单位需在项目申报经费预算表中明确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经费的50%。

3.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省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需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联系人:吴彦勋,联系电话:0578-2138609


附件:2022年市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各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2022年市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各单位申报推荐名额

序号

申报单位

推荐总数

其中:按经费资助标准分项推荐数

10万元

5万元

3万元

1

丽水学院

31

4

10

17(护理2个)

2

丽水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19

4

10

5

3

丽水市中心医院

22

4

5

13(护理3个)

4

丽水市人民医院

22

4

5

13(护理3个)

5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15

3

5

7

6

丽水市中医院

17

3

5

9(护理2个)

7

丽水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9

4

2

3

8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12

2

3

7(护理2个)

9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12

2

3

7(护理2个)

10

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

5

1

2

2

11

丽水市疾控中心

5

1

2

2

12

其他单位

2


1

1

合计

169

32

53

84

 


2022年度丽水市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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