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丽水市社科联《关于征集“浙西南革命精神”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4-12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丽水市社科联关于征集“浙西南革命精神优秀研究成果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教师须按丽水市社科联《关于征集“浙西南革命精神”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202061日以来有关“浙西南革命精神”方面的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将《“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申报表》《“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征集汇总表》,连同征集到的著作原件(3份)、论文和研究报告复印件(3份)及相关电子文档通过钉钉提交给科研处雷焕宗。

2.我校截止时间为20215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征集“浙西南革命精神”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科联,各院校社科联(科研处),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红色遗产、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浙西南革命精神”理论研究和集中展示全市“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市社科联决定面向全市征集“浙西南革命精神”优秀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的研究成果主要为202061日以来丽水市社科工作者有关“浙西南革命精神”方面的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浙西南革命精神的科学内涵与外延研究、浙西南革命精神与中国革命精神的关系及其比较研究、浙西南革命精神的文献研究、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研究、“红绿融合”、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等社科理论研究成果。

二、成果形式及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成果要求观点正确,结构严谨,论述清楚;在理论上有创新或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价值;著作须是已公开出版的(含内部发行,有临时书号);论文须是已在报纸、期刊(含内部资料,有准印证)上发表或厅级以上党委、政府等部门主办的内部简报上发表;研究报告须获市厅级领导批示意见。

征集的研究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著作成果原件3份;征集的研究成果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需提交成果复印件3份(包括正文、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在内的复印件)及论文和研究报告的电子稿。征集的研究成果均需提交《“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申报表》,成果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531日。

三、成果运用

市社科联对征集到的成果适时在丽水社科发布进行推介,并择优以“浙西南革命精神”专项课题立项。

四、申报事项

请各单位汇总征集到的成果,并将《“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申报表》《“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征集汇总表》,连同征集到的著作原件、论文和研究报告复印件及相关电子版,于531日前报至市社科联,电子版请通过浙政钉、钉钉或邮箱发送市社科联。联系人:顿德华,电话:2091906,手机:18967077828,邮箱lssskl@sina.com。地址: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1828室。

  附件:

1.“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申报表

2.“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征集汇总表

附件1“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申报表.docx附件2“浙西南革命精神”研究成果征集汇总表.docx

 

               丽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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