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全国教育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申报总数限额6项,因限项评审,校内申报截止日期定为2021年3月16日。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资格核查和初审工作。请申请人和科研秘书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附件3)。
(1)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请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3月16日16:00前发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联系人钉钉。
(2)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校内联系人:熊燕 联系电话:2703232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教科规办〔2021〕2号
各有关高校、设区市教科规划办: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为提升我省各地区、学校申报质量,我省申报限额分配如下:
(一)高校分配(宁波市属高校由宁波市统一申报)实施“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办法,其中:
1.基础数:设有师范类专业本科院校限额申报6项,其它本科院校5项,已获教育部批准转设的独立学院4项,其余独立学院仍通过本部申报,高职院校3项,广播电视大学系列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统一申报,类型同其他本科院校。
2.奖励数:各单位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数即奖励数(通过宁波申报的不计算在内);“十三五”期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总量在全省前3位的单位额外奖励4项,具体如下:
学 校 | <span class=16 color:#474747;font-size:15.5pt;=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line-height: 28.8px;>2020奖励数 (项) | “十三五”奖励(项) |
宁波大学 | 9 | 4 |
浙江师范大学 | 5 | 4 |
杭州师范大学 | 6 | 4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2 | / |
温州大学 | 1 | / |
温州商学院 | 1 | / |
湖州师范学院 | 1 | / |
衢州学院 | 1 | / |
温州医科大学 | 1 | /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1 | /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1 | / |
(二)地市分配(不含宁波)。
由各设区市教科规划办公室统一申报,其中杭州、温州地区不超过5项,其他地区不超过2项。根据2020年度课题立项情况金华市奖励1项。
(三)各单位申报总量为基础数与奖励数之和。请各初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主题和级别上的差异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设区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省直单位由管理人员向省教科规划办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一)报送材料资格审查与评审。
请各有关单位和学校科研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附件3)。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全规办文件中要求不独立装袋,但因省内评审需要,需独立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大袋内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3.汇总表要求。高校科研处和地方教科规划办需填写好附件7(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5。
4.高校科研处和地方教科规划办需将本单位管理的所有课题电子稿和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单位2021全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办邮箱zjjkgh@163.com。
(三)报送截止时间。
考虑到省评择优遴选尚需时间,我省课题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31日。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省教科规划办612室杨老师收;邮编:310012。电话:(0571)88846782(3月31日需邮寄到,非寄出时间,逾期不能参加省评,取消送审资格)。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3。
6.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将在全规办官网公布并酌情削减明年的申报名额。
四、其它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请登录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网址:www.zjedusri.com.cn)下载,纸质不另发。
(二)希各设区市教科规划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进一步提升课题申报质量。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附件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附件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附件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附件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附件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附件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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