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金发〔2020〕3号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在强化基础研究、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源头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x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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