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计划书开始填报,请今年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填报操作说明》(附件1),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各项目负责人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导出PDF(含水印)再打印。
另,立项批准通知可以在各自系统中自行打印。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书3份和计划书3份,双面打印。
联系人:李培远 电话:0578-2681770 地址:行政楼226室
附:
发布时间:2020-11-16
各有关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依托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2020年12月15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20年12月20日前通过网络上报省基金办。省基金办将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审批工作。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寄送。计划书经省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将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一并报送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依托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计划书(一式三份)于2021年1月10日前寄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寄送时,请附清单一份(因盖章分拣需要,请将计划书一式三份分开捆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计划书,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各存档一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立项文件寄送。因疫情防控工作及数字化转型要求,省基金办统一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邮寄给各依托单位,不再另行提供单个受资助项目的批准通知。
四、转拨经费收据的提交。由省基金办转拨经费(含联合方为省药学会、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州市政府、衢州市政府、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出资部分的联合基金经费)的各依托单位(见附件2),应根据实际拨付的项目经费金额开具发票或收据(付款单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用途: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经费),并在发票或收据后面注明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于2021年3月1日-15日期间寄送省基金办。
五、联系方式
(一)计划书填报及纸质材料受理、文件领取事宜
联系人:王楠、高敏 0571-85214970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政府4号楼)计算所A 311室(邮编:310006)
(二)发票事宜
财务联系人:周丽敏 0571-86964971 胡禾 0571-88867816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政府4号楼)计算所A 306室(邮编:310006)
(三)计划书审核咨询
工程与材料科学
刘 君 0571-85119257
李金霞(协管)0571-85117948
生命科学
李金霞 0571-85117948
信息科学
宣晓冬 0571-88217337
叶璟(协管) 0571-28170887
化学科学
宣晓冬 0571-88217337
医学科学(药学)
徐敏 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医学)、地球科学
钱昊 0571-88212603
管理科学
陈文强 0571-86964972
数理科学
顾欣星 0571-28170885
(四)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尤卫军 0571-87353861
附件2.省基金办转拨2021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项目经费表.docx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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