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7号)等有关规定,省基金委起草了《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11月17日前反馈省基金办。
联系人:叶璟, 0571-28170887,yej@zjnsf.gov.cn
附件:《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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