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我校将对2020年下半年到期的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负责人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到期(2020年12月)项目结题材料的准备工作,逾期将会影响项目的结题。
2.丽水市科技项目到期不能结题的,必须在到期前办理延期申请,到期后办理一般不予受理,延期时间一般为1年(软科学项目为6个月)。到期后(包括延期后到期)的项目需在6个月内完成结题工作,否则视为逾期。
3.结题所需材料及要求参见附件。
4.项目补助经费在10万以上(含10万)的科技计划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验收;项目补助经费在10万以下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结题办法管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其中补助经费在 5 万元以上(含5万)的软课题项目须组织验收。
5.根据《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到期科技计划项目的公告》精神,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如确有需要延迟验收(结题)的项目,可顺延三个月。
6.丽水学院承担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名单(2020年下半年)
附件1: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参考样本).doc
附件2: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3: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要求说明.doc
丽水学院承担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名单(2020年下半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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