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关于开展2017年丽水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strong>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8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7年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址:http://stms.lsinfo.gov.cn,并要求提供纸质一式7份,电子稿1份,因评审时须进行PPT汇报,请各科研秘书汇总后将PPT汇报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于2017年5月22日前交到行政楼226室陈俏珍,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指南请详细参阅申报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丽水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了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增强我市农业特色产业育种能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撑我市生态农业特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丽水市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丽科﹝2014﹞44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丽水市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及原则

  专项属于丽水市重点研发计划,以产业化应用为导向,围绕粮食生产、中药材、食用菌、茶叶、蔬菜、干水果、林木、花卉和生态养殖等特色产业的新品种选育为重点,在我市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新品种的育种攻关。实行一次立项、中期评估、阶段验收、动态管理、滚动支持。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1. 专项面向在市级(含莲都区)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具备育种能力的企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 专项要建立育种科研团队,设立首席专家、副席专家和成员若干,实行首席专家负责、阶梯顶替制。首席专家、副席专家任职条件见附件1。

  3. 专项不重复支持已获得和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资助选育的动植物新品种。优先支持已有前期工作并有选育基础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专项实施方案;

  2. 单独育种承诺书(承诺所申报项目没有获得和列入国家、省新品种选育计划资助);

  3. 项目合同书初稿;

  4. 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评审要求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网址:http://stms.lsinfo.gov.cn,并要求提供纸质一式7份,电子稿1份,于2017年5月25日前交到市科技局农社处519室。

  评审时须进行PPT汇报,要求PPT汇报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提交到市科技局农社处,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孟月志 电话:0578-2051854

邮箱:330753159@qq.com 

                                      丽水市科技局

                                     2017年 5 月 4日

丽科(2014)44号.ceb.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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