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学术讲座”青年社科学者成长:兼谈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与文本修改”劳务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30日-12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叶晓琴
联系电话:2683269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3年11月30日
劳务费发放审批表 | |||||||||||
劳务活动项目 | 学术讲座”青年社科学者成长:兼谈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与文本修改” | ||||||||||
活动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12月2日 | ||||||||||
劳务费类型 | þ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劳务费¨考务(监考费)¨稿费¨其他项目 | ||||||||||
发放对象 | ¨校内人员 √ ¨校外人员 | ||||||||||
发放标准 | |||||||||||
发放清单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身份证号 |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联系电话 | 应发额(元) | 税 | 实发额 | 签名 |
1 | 吴宝 | 浙江工业大学 | 教授 | *** | *** | *** | *** | 6000.00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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