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化项目收益分配
我校工学院王野老师“一种基于物联肉远程控制的通信设备自动清理系统及清洗方法”发明授权专利和“一种自动驾驶车用隐藏式传感器支架”、“一种人脸识别装置”、“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无线数据智能采集传输装置”第3件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的一般使用权转让给浙江越影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费9000元,税后8737.86已到账,收益分配方案依照丽学院[2022]145号文件——《丽水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80%用于奖励项目研究团队,分配如下:王野(工号:20140011):7200元;20%收益税后1537.86元收归学校,用于科技内成果研发及转化工作。
二、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8日
三、在公示期间,对以上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科研与地方合作处反映。
联系人:陈俏珍,电话:0578-2703232
科研与地方合作处
2023年 11月24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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