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0〕1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我校项目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6月25日。
2. 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校科研处的申报材料:
申请人请下载所申报项目类别对应的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纸质材料包括:(1)申请书7份;(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要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作者无需另提供光盘。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国家
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浙教科规办〔2020〕12号
各市教科规办、有关高校: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精品力作,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各地教育科学规划办和有关高校、省直属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类别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类别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三、申报条件
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
3.若申报类别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若申报类别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已申请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不得申报);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下载所申报项目类别对应的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认真填写。纸质材料包括:(1)申请书6份(附件1或附件2);(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各地市教科规划办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保存到U盘后统一报送省教科办。同时,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两种申报类别均需填写)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zjjkgh@163.com。
我省课题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7月1日。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省教科规划办612室杨老师 收;邮编:310012。电话:(0571)88846782(7月1日需邮寄到,非寄出时间,逾期取消送审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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