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20年度“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要求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照以下丽水市科技局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根据《丽水市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17﹞27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市本级、莲都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培养管理期内的丽水市“拔尖人才”、丽水市“绿谷新秀”以及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二、资助标准 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的实际情况,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资助额度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以B、C、D类为主,具体资助项目根据申报情况分类择优确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背景,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 2.申请人在培养管理期内可申报一次项目资助,只能选择 A、B、C、D类其中的一类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要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在岗位一致,同类项目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予以资助。 3.项目完成后,属于A、B类项目的,按照《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0号)文件精神组织项目验收;属于C、D类项目的,按照《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1号)文件精神组织项目结题。 4.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实行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受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须注明“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5.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时,应注意要隐去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的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须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tms.lsinfo.gov.cn/)进行网络申报。请申请人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选择个人注册,使用本人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8-2133365)。 (二)材料要求。申请人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申报时间。2019年7月12日开放网络申报系统,8月1日申报截止。 (四)形式审查。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申请单位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附件: 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3.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4.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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