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7-26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20年度“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要求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照以下丽水市科技局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根据《丽水市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1727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市本级、莲都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培养管理期内的丽水市拔尖人才丽水市绿谷新秀以及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二、资助标准

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的实际情况,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资助额度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以BCD类为主,具体资助项目根据申报情况分类择优确定。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背景,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

2.申请人在培养管理期内可申报一次项目资助,只能选择 ABCD类其中的一类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要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在岗位一致,同类项目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予以资助。

3.项目完成后,属于AB类项目的,按照《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0号)文件精神组织项目验收;属于CD类项目的,按照《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丽科〔201261号)文件精神组织项目结题。

4.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实行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受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须注明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5.填写项目可行性报告时,应注意要隐去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的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须通过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tms.lsinfo.gov.cn/)进行网络申报。请申请人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选择个人注册,使用本人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行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8-2133365)。

(二)材料要求。申请人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申报时间。2019712日开放网络申报系统,81日申报截止。

(四)形式审查。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申请单位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附件:

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3.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4.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19712

附件:

附件1丽水市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cebx

附件2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4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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