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5-22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基〔201960号)精神和要求,现开展我校202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根据通知要求,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以及我省重点发展产业,突出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量子技术、电子材料及器件、高端装备、脑科学和脑机融合、生物技术、重大疾病防控和医养健康等研究领域。

二、推荐原则

1.领域聚焦。重点领域聚焦,学科特色优势明显。

2.前期基础。基础条件较好,已经过前期建设和培育,且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与已有省级重点实验室不重叠。

3.硬性指标。综合实力较强,具备《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相关申报条件。

4.合理布局。科学优化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三、申报方式

采用网络申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网络申报。请申报单位先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后点击“部门窗口”,选择“省科技厅”—“按业务类型”—“创新载体”—“省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

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浙江省XXX(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实验室”命名。

四、时间要求

请各实验室申请人于20196151700之前完成网络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联系人:李培远,联系电话:2681770 

  

附件: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pdf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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