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9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选题描述、参考方向、成果要求、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3.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建议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由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后提交科研处。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事宜的通知
民办发【2018】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选题描述、参考方向、成果要求、申报时间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负责本地区民委系统课题申报的组织和统一报送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申报工作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统一报送。每家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0项。
五、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上述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9年3月2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报送至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启军 刘 盛
联系电话:010—66508318 6650831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邮 编:100800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doc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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