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我校申报总数限额6项。
申报类型:(一)201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二)201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五)教育部重点课题;(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申请经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2.申请人资格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即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因限项评审及时间紧急,我校申报截止日期定为3月2日。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国评”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丽水学院-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2)省评材料要求(只需电子稿)
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丽水学院-张三-H-B(活页)”(则表示丽水学院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地市教科规划办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为提升我省各地区、学校申报质量,限额分配如下:
(一)高校分配(宁波市属高校由宁波市统一申报)实施“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办法,“基础数+奖励数”指每校总共可申报的数量。其中:
1.基础数:本科院校(设有师范类专业)限额申报6项,其它本科院校5项,高职院校3项;广播电视大学系列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统一申报,类型同其他本科院校。
2.奖励数:高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立项数,经初步整理为:
学校 | 奖励数 |
浙江师范大学 | 5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1 |
浙江警察学院 | 1 |
浙江传媒学院 | 1 |
浙江工商大学 | 1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1 |
温州大学 | 1 |
宁波大学 | 5 |
杭州师范大学 | 3 |
浙江工业大学 | 2 |
温州医科大学 | 3 |
嘉兴教育学院 | 1 |
(二)地市分配(不含宁波)
由各市教科规划办公室统一申报,其中杭州、温州地区5项,其他地区2项。在此基础上,杭州、温州因2017年获全国教科规立项项目,各获1项奖励数。
(三)请各初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类别上的差异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地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学校科研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含基础教育)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
(二)为节省申报时间,不再组织二轮申报,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只需电子稿)和“国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省教科规划办,我办在省评基础上整理出国评材料上交全规办。
1.“国评”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根据全规办要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
2.省评材料要求(只需电子稿)
(1)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注意:学科字母在前)。管理单位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高校科研处和地方教科规划办需填写好附件7(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4.同一个单位所有课题电子稿和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单位2018全规申报材料”。
(2)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办邮箱zjjkgh@163.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申报数据汇总表和所有“国评”材料寄(送)省教科规划办。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612沈老师收;邮编:310012。电话:(0571)88846782。
(三)此次申报时值寒假期间,会给课题申报造成一定困难,希各管理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由于尚需省评及材料整理时间,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年3月5日前,统一报送到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5日需送到或邮寄到,非寄出时间),电子稿也在同一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进入省评即失去送审资格。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1.
三、其它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请登录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网址:www.zjedusri.com.cn)下载,纸质不另发。
(二)希各市教科规划办、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择优筛选。
附件: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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