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社科及艺术研究类) .docx附件2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文化研究类).docx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浙江省文化厅2018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分文化科技类项目、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和社科类项目三类。文化科技类项目的内容包括:艺术科技,文物保护科技,图书馆科技,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及新兴文化产业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文化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及其它文化科技。
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请按照综合性研究及分类研究组织选题,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影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及综合研究。
社科类项目仅限于文化领域,包括文化学、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管理等,要结合浙江地域特色,重点加强我省文化建设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的专业技术知识,无不良科研纪录。
3.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一式3份(课题活页单独装订)+电子稿。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厅2018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现就文化科研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主要内容
文化科研工作必须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求真务实,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应用性、学术性,营造文化科研学术上的繁荣和良好风气。
(一)文化科技类项目的内容包括:艺术科技,文物保护科技,图书馆科技,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及新兴文化产业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技术,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文化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及其它文化科技。
(二)艺术科学研究项目请按照综合性研究及分类研究组织选题,包括: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戏曲研究、影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与设计艺术研究、文化艺术管理研究及综合研究。
(三)社科类项目仅限于文化领域,包括文化学、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管理等,要结合浙江地域特色,重点加强我省文化建设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四)项目选题要兼顾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注重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及成果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应用,注重梳理、把握我省文化艺术历史发展的脉络与规律,继承和发展我国文化艺术优秀传统,将选题与学科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创新、人才培养及科研结构的调整与合理布局结合起来,为繁荣和发展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项目的重点方向:一是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特别是文化系统急需解决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迫切需要,并且能够广泛推广应用可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二是对传承和保护传统文化迫切需要的项目。
二、申请的科研项目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应有科研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条件,以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
2.科研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并有确保课题完成的时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的专业技术知识,无不良科研纪录。
3.科研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项目获批准后,其申报书即成为具有约束力的课题协议,不再另行签订项目合同,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研究成果的内容不能违背申报书。
2.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凡有未完成项目的人员在项目完成前,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按时结题率不到60%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课题。
3.与文化关联度不大的项目不申报。
4.项目负责人要严肃科研学术风气,禁止虚假申报、杜撰抄袭、一题多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各申报单位务必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项目负责人责任,并记入科研黑名单;项目申报单位在后续项目申报中视情减分。
四、申报时间
2018年度厅级文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由厅文化产业与科技处受理,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课题活页单独装订),各申报单位汇总后统一寄至我处,电子稿及汇总表同时发至相应电子邮箱。
联系人:周辉;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厅文化产业与科技处;邮编:310013;电话:0571-85211736;电子邮箱:1786170307@qq.com 。
附件:
1.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社科及艺术研究类)
2.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申报书(文化科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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