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市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丽财监督〔2017〕86号)要求,决定对市科技局2014-2016年安排的科技开发与应用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具体评价工作委托丽水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具体评价方案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绩效评价方案的要求做好项目自评工作,请各二级分院及相关部门于6月28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评价材料汇总后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226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陈俏珍OA邮箱。
科研管理与地方合作处
2017.6.20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丽水学院科研与地方合作处版权所有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