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5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限额申报推荐名额为5项。

2.项目申报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610万元,一般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35万元。

3.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2018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1811起至20191231止。

4.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优先支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成果应用部门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鼓励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占各单位申报数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高于申报数20%

5.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如果申请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报2018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但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实施截止期限在20171231前,且申请人承诺该在研项目在20171231前能够按期通过验收和公示的,则申请人可提前申报2018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若该项目逾期未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的,将取消该申请人的2018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

6.项目申报统一在省科技厅官网主页“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或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pm.zjsti.gov.cn/lib/login.html)中进行,实行网络申报方式。

7.我校申报时间2017586566-610组织限额评审。610-614评审公示。615上报科技厅。

8.申报指南请详细参阅申报文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浙科发政〔201765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委):

根据《浙江省公益技术与政策科学(软科学)应用研究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部署要求,聚焦中央以及我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科技政策与对策研究,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需紧密围绕以下选题进行申报,拟定的申报项目名称必须与以下主题相吻合,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610万元。

1.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的重点政策研究。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建设“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等重大问题,重点研究当前建设中存在的制度及政策上的主要制约,研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路径、突破环节及对策举措,研究全要素生产率、软投入等反映地方创新综合实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监测分析。结合国内外科技政策发展态势,分析新问题、新需求,提出制度创新与政策优化的对策建议。

2.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分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政府科技创新管理带来的影响。结合浙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调研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情况和兄弟省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进展,研究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研究科技投入、资源配置、绩效评价与保障机制,研究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和市县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研究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府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机制。

3.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优化研究。围绕夯实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切实解决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偏弱问题,研究分析当前我省企业创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制度性成本制约及其成因,提出破解制度障碍、提升企业创新内生动力的政策优化建议。

4.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机制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机制研究。围绕创新产业政策,促进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发展的要求,研究提出浙江八大万亿级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路径优化与机制创新的思路和对策建议。结合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相关经验,研究提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的技术路线图,提出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5.深入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体制机制研究。围绕杭州和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我省创新大平台的建设要求,深入研究快速提升我省高新区、科技城等创新平台的发展动能,提出整合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浙江大学、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在城区科创大走廊建设中带动效应的思路与对策。针对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十三五”时期在城西科创大走廊内建设之江实验室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分析国外建设全球顶级科研实验室的成功经验,对之江实验室的建设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6.特色小镇的发展路径与模式研究。围绕努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天堂”的要求,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业创新活力,重点研究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型和科创型特色小镇的培育路径与创建模式,研究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与特色小镇融合发展的路径与模式,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7.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研究。围绕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和面向全球的技术转移枢纽的目标,调查我省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新修订的《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包括科技成果管理、处置、转化、产学研合作、技术市场建设及中介服务机构运行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梳理评估国内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举措,分析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建议。

8.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政策体系研究。以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份为目标,研究我省科技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政策的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重点研究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分析杰出人才培育机制、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资助机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流动与评价机制,以及企业内部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等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9.营造创新大环境的体制机制研究。结合科技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研究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领域的“放管服”政策举措,加快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为广大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围绕推进科技与金融进一步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的要求,研究分析制约科技与金融相互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完善跟投、退出、容错免责等机制,推进科技银行建设,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的对策建议。结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研究我省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提出有序推进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政策举措。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35万元。选题范围包括:科技创新发展研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及体制机制研究;科技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发展的路径研究;创新型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案例研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模式与政策研究;高技术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创新方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研究;科技伦理、文化与环境建设研究;国内外科技政策跟踪比较研究;其他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政策研究。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2018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1811日起20191231止。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申报单位应当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的公益性机构。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

(三)优先支持优秀研究团队开展稳定持续的专题研究。优先支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成果应用部门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按限额申报数推荐,限额与各承担单位科研信用综合情况挂钩。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占各单位申报数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高于申报数20%

(五)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如果申请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报2018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但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实施截止期限在20171231日前,且申请人承诺该在研项目在20171231日前能够按期通过验收和公示的,则申请人可提前申报2018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若该项目逾期未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的,将取消该申请人的2018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统一在省科技厅官网主页“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或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pm.zjsti.gov.cn/lib/login.html)中进行,实行网络申报方式。

(二)材料要求

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推荐,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包括:申请表(签章)和可行性报告;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职称(职务)等栏。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申请表签章页(承诺书和初审意见部分)和项目汇总表(盖章)由归口管理部门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中,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在提交申请前,申请表上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项目组全体成员须知情同意。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以及项目任务书一并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申报时间

201758开放网上申报系统,615申报截止

(四)形式审查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电子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在申报截止日前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受理中心。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应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改。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117室,联系人:张慧、都康飞,电话:0571-8521423786512650

业务咨询:政策法规处  黄明星 0571-87054124

  0571-87054031

 

附件: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426

附件

 

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

限额数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

限额数

1

浙江大学

25

20

绍兴文理学院

10

2

浙江工业大学

25

21

浙江万里学院

10

3

浙江工商大学

15

22

中国美术学院

10

4

浙江理工大学

15

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10

5

中国计量大学

15

24

台州学院

10

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

25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15

7

宁波大学

15

26

杭州市科委

15

8

浙江师范大学

15

27

宁波市科技局

15

9

浙江财经大学

15

28

温州市科技局

5

10

杭州师范大学

12

29

绍兴市科技局

5

11

浙江树人大学

12

30

金华市科技局

5

12

浙江科技学院

12

31

嘉兴市科技局

5

13

浙江省委党校

12

32

湖州市科技局

5

14

嘉兴学院

12

33

台州市科技局

5

15

浙江传媒学院

10

34

丽水市科技局

5

16

浙江海洋学院

10

35

衢州市科技局

5

17

温州大学

10

36

舟山市科技局

5

18

浙江农林大学

10

37

省教育厅

15

19

温州医科大学

10

38

其他省级部门、省部属科研院所、本科高等学校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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