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

浙教办函〔2017〕27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写好教师培训“奋进之笔”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教育的基础是教师,各地各机构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作为“职业道德与法规”“教育改革与素养”培训领域的重要内容,推出一批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形式多样、联系实际、生动活泼的专题培训项目,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全体教师的职业思想,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到各个学科培训项目,方案设计中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培训内容充分结合,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进培训项目、进培训课堂、进教师头脑。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统筹谋划各类各层次教师培训,特别要加大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教师选课的科学引导,确保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各教师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师专业成长规律研究,按照分层分类施训要求,科学开发设计培训项目。要加大项目开发力度,采取区域合作、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等模式,拓展优质培训资源。2018年上半年面向全省的培训项目申报,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限报120项,其他高校和面向全省开展教师培训的培训机构限报90项,承担远程培训的机构限报45项。认定资质不满一年的培训机构限报10项。

    二、切实加强教师培训项目质量管理和过程监控

    1.严肃培训项目的承诺。经审核公布的培训项目必须按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作较大调整的,须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参训学员作充分说明取得谅解,且允许学员退选。具体培训课程表须在培训项目开班前5天在培训管理平台上公布。

    2.严肃培训经费管理。各教师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制定培训收费标准,培训方案中必须明确总收费标准以及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各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3.严肃培训纪律。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级中心的作用,加大抽查和监控力度,凡涉嫌违规的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均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程(试行)》(浙师质监〔2014〕4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三、时间安排和程序

    1.培训项目申报与审核。各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1日;各级教育局的培训项目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月24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培训项目举办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8月31日。

    2.更新教师数据信息。各地教育局要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时更新维护“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中教师的相关信息。近期我省将启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届时请做好“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与“统一用户管理平台”的衔接。各校(园)录入、更新维护教师数据库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5日。

    3.教师自主选课与审核。教师自主选课分两轮进行,包括自主选课、学校审核,以及培训机构复核三个环节。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18年3月1日—3月7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3月19日。凡第一轮未选课或第一轮虽选课但校(园)长审核全部不通过的教师,不能参加第二轮补报选课。

    各地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学校、教师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选课、审核等工作。具体项目申报、教师选课和培训实施的工作时间进程表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培训专家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培训机构在申报项目时,务必将方案中涉及到的培训授课专家基本信息录入平台。需录入的基本信息字段要求可从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下载。

    2.教师选课期间,“浙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将同步开放教师选课入口。教师可通过微信关注“浙江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教师培训选课入口选择培训项目。

    3.有关文件、表格等资料,均可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专栏中下载。已分配登录账号的教师培训机构登录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培训机构的登录账号等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仍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106号)执行。

    培训项目申报和自主选课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范处岑超超,电话:0571–88008927;省师干训中心宋宁宁、姚安娣,电话:0571–88218092;省教育技术中心王晓冬(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咨询),电话:0571–88887059,孙帆(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71–87881637。

附:2018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时间进程表

序号

主要工作和进程

时间

具体工作内容

参加单位和人员

责任单位

1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5日教师基本信息数据更新及完善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5日

教师基本信息数据的更新

各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平台管理员、中小学教师

各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2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5日培训项目申报、审核、发布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1日

受理培训项目申报

各培训机构、各教育局

各教育局、各培训机构

2018年1月12日-1月24日

完成培训项目审核

各教育局、有关专家

各教育局

2018年1月25日

培训项目正式发布

各教育局、各培训机构

各教育局

3

2018年1月26日-3月24日教师自主选课、学校审核和培训机构复核

2018年1月26日-2月28日

选课窗口开放,供教师浏览培训项目菜单

各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平台管理员、中小学教师

各教育局、各培训机构

2018年3月1日-3月7日

教师第一轮选课

各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平台管理员、中小学教师

各教育局、各培训机构

2018年3月6日-3月12日

校长对第一轮选课进行审核

各中小学校长及平台管理员

各中小学校

2018年3月13日

培训机构扩班申请

各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各培训机构

2018年3月14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扩班

各教育局

各教育局

2018年3月15日

培训机构受理复核

各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各培训机构

2018年3月16日-3月19日

教师第二轮选课

各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平台管理员、中小学教师

各教育局、各培训机构

2018年3月20日-3月22日

校长对第二轮选课进行审核

各中小学校长及平台管理员

各中小学

2018年3月23日-24日

培训机构受理复核、发放培训通知

各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各培训机构

4

2018年3月25日-8月31日举办各项教师培训班

2018年3月25日-8月31日

举办各项教师培训班

各培训机构、参训学员

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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